根据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》(人社部发〔2019〕90号)、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《关于全面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川人社规〔2022〕9号)和《关于做好职业技能等级社会评价机构备案续期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川人社函〔2023〕250号)要求,经专家现场评估,四川兴合田职业教育研究院、四川大华美容文绣艺术专业学校、四川省科教兴川促进会、四川西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等4家单位符合社会评价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续期条件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
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,均可向我中心反映情况,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。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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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
2023年11月2日
附件:
四川西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续备案职业(工种)目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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